一、監督講堂
編者按: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全面推進黨紀學習教育走深走實,特開設監督講堂版塊。該版塊重點選取與國企緊密聯系、與黨員息息相關的重點條目,并集合各部門的監管職責、行業規章、上級要求、集團內部規章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說法,以案明紀,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時刻繃緊紀律之弦,永葆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本色。本期監督講堂由公司投資管理部為大家剖析解讀《條例》第八章中關于違反廉潔紀律方面重要條款的相關案例。
典型案例:參股經營投資監督弱化,成為國有資產“跑冒滴漏”的重要出血點
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杰2019年4月因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同年7月,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張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張杰的違紀違法問題,不少都發生在恒天集團參股企業。張杰作為恒天集團一把手,跨級兼任參股企業恒天地產一把手,長期把控地產領域,刻意規避監管,使參股企業成為其擅權妄為、謀取私利的“自留地”。2014年,在張杰授意下,四川某房地產公司老板周某與恒天公司合作成立恒天地產。次年,周某憑借恒天地產央企背景順利中標某舊城改造項目。最終。為進一步借用央企牌子,周某后又向張杰提出希望在恒天集團下屬公司任職。在張杰引薦下,周某溢價收購恒天集團下屬公司部分股份,成為第二大股東,從私企老板搖身一變成為國企副董事長。周某前后給予張杰“酬勞”人民幣100萬元。
案例剖析:張杰違紀違法問題暴露了國企存在對參股經營投資重視不夠、對參股股權管控不到位、“只投不管”的問題。從一開始合作方的選擇上就暴露了很大的廉潔風險,恒天集團到底和誰合作、怎么合作,完全由張杰個人把控,他打著尋求私營合作方的幌子,為特定關系人提供合作機會,大搞利益輸送。參股以后產生新的風險,最終受損的是國有資產權益。今后,公司投資管理部也將要出臺公司層面針對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參股基金公司的管理,督促公司派出人員履職盡責,嚴防國有資產流失,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黨紀課堂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四條規定:黨員干部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清正廉潔,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財物,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條例》第九十四條第一款在“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之前,增寫了“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內容,進一步充實完善對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總體要求。黨的二十大通過的黨章修正案,在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中,增寫了“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內容。黨章還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條例》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的修改是對黨章的具體落實,也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實踐中,由于傳統思維和不良習俗的影響,在一些黨員干部中,封建社會那種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等特權思想還有不少市場。有的利用職權違規辦事,有的以各種名目侵占公共利益,有的把手中的權力當作給親友、小團體謀利的工具,有的甚至搞“裙帶腐敗”“衙內腐敗”,侵蝕黨的肌體、損害黨的形象。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表現形式很多,其中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為較為集中。《條例》將“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在廉潔紀律的第一條加以強調,發揮管總作用,貫穿廉潔紀律全篇,從而引導黨員干部牢記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自覺破除特權思想、特權行為,做到秉公用權、為政清廉。
三、廉韻清風:二〇二四年度十大反腐熱詞之一:不能回頭,不能松懈,不能慈悲
二〇二四年度十大反腐熱詞之一:不能回頭,不能松懈,不能慈悲。經過新時代十年堅持不懈的強力反腐,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并全面鞏固,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2024年初,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面對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反腐敗絕對不能回頭、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須永遠吹沖鋒號。在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的民主生活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對反腐敗斗爭形勢要異常清醒、態度要異常堅決,決不能松懈,決不能手軟。